1. 提交作品的设计要求
参赛作品须充分体现广西第十二届运动会主题和钦州文化地域特色,体现“活力和谐”的主题,表达广西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人民共建美好家园的精神风貌。家园。
1.会徽
会徽设计主题突出,具有鲜明的广西第十二届运动会标志,突出钦州特色,包含“广西第十二届运动会”、“2011”、“钦州”等元素; 必须富有创意新颖,具有独特的艺术性;在构图表现上,图案要清晰简洁,寓意恰当,视觉冲击力强; 色彩要简洁大方,采用彩色图形(原则上不超过4种颜色),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和尺寸展示。
2.唱歌
歌曲创作要求歌词优美、健康、活泼、向上,充分体现奥林匹克精神和广西体育产业蓬勃发展的精神。 歌曲旋律热情、优美、节奏明快、鼓舞人心,具备被群众接受和传唱的基础。 持续时间在5分钟以内。
3.吉祥物
吉祥物的设计要求充分体现广西区运会和钦州市的独特形象,充分表达钦州市人民对全区运动员的热烈欢迎和对运动会的美好祝愿。 吉祥物应以动植物卡通形式表现。 作品创意、构图应新颖独特,造型简洁,色彩鲜艳,展示活泼可爱,具有商业开发价值。 同时,作者应根据本次运动会的特点和创作理念为作品命名。
4. 宣传海报
宣传海报为一套四张,每张尺寸为60cm×90cm,竖向构图; 每件作品主标题必须为“广西第十二届体育运动会”; 作品能体现广西体育的特色,热情、生动、美观、大方,能展现钦州市的美丽形象。
五、主题口号
主题口号要体现广西特色、钦州城市特色、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特征。 它彰显了广西第十二届运动会的精神,同时体现了奥林匹克永恒的价值。 口号应当简洁生动、热情友好、响亮有力、情感丰富、打动人心,易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理解和接受。
二、提交作品要求
1、申请人在广西第十二届运动会官方网站下载《广西第十二届运动会会徽、会歌、吉祥物、海报、口号征集表》和《广西第十二届运动会会徽、会歌》 、海报和主题标语,并按照表格要求如实填写。
2、提交的作品必须是申请人按照本计划要求独立创作的原创作品。 它们之前从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出版或展出。 如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将追究其责任。 责任。
3、作品可以以个人或团体名义提交。 提交的作品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人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4、每件提交会徽、吉祥物、海报作品须提交纸质文件一份和电子文件一份,打印在A4尺寸(210×297mm)纸张上,并附在相应的征集表上。 不需要框架,但提交时不可折叠。 电子文档一份(格式100厘米×70厘米),精度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EG。 交付CD的人必须在CD表面注明作者姓名、电话号码和其他联系信息。
5、申请歌曲的作者应提交音频作品一份(磁带、CD或MD等)和乐谱两份。 乐谱是指乐谱和歌词的结合。 乐谱应以简谱或五行简谱的形式提供。
3、奖励
会徽采用奖一名,奖金12000元; 授予优秀奖2名,每名奖金3500元; 附上荣誉证书。
歌曲采用奖获奖者1名,奖金2万元; 优秀奖2名,奖金3500元; 附荣誉证书。
授予吉祥物认养奖1名,奖金12000元; 授予优秀奖2名,每名奖金3500元; 附荣誉证书。
海报一张,奖金12000元; 授予优秀奖2名,每人奖金3500元; 附上荣誉证书。
优秀主题口号奖10个,每个价值2000元。
4、选择方法
会徽、国歌、吉祥物、海报、主题口号的评选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邀请国内专家、知名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提交作品的类别进行评审。
2、对获奖作品进行宣传,宣传发布媒体为本次运动会官方网站。 公示期为10天。
3、最终结果将在本届运动会官方网站上及时公布,并由专人将获奖作品通知获奖者,并进行相关报名。
5. 领取时间
2010年5月22日 - 201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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