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义务教育学校参照《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陕教标[2023]4号)和《关于加强漠视群众利益整治进一步规范学生营养状况的通知》省教育厅等六部门颁发的《伙食补贴》。 县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印发的《资金账户管理通知》和《千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相关文件要求和标准,制定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各学校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岗位培训,全面提高工作水平,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具体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县资助中心主任亲自带队定期、不定期到学校检查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落实情况。 学校会同卫生部门指导学校制定“两周循环,每天不重复同样的事情”,提供营养价值高的畜禽肉蛋奶。 食品、新鲜蔬菜、谷类、薯类食品等的菜谱、数量和价格应当公开。
县教育体育局已在县政府官网公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报告办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现、收集问题。 3月,教体局成立专项工作组,会同县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 组长由教育体育局局长卢明强同志、分管营养计划的副局长李栓祥同志带队。 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进行突击检查,对全县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进行专项检查检查。 4月,县教育体育局(相关单位各40余人)、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科成立专班,由县教育副局长李栓祥、严志兴带队县教育体育局专职教育督导员张辉。 局长对全县各学校进行了多轮专项督导检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账、调查师生等方式,重点检查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是否存在非法挪用、挤占情况,餐饮企业监督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等。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打了折扣”,未能按标准实施。 认真核对各学校的定量计价菜谱、食堂采购验收单、台账、食堂伙食、储藏室、操作间,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部门记录。 同时,对学校“日控、周检、月调度”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主任职责、食品安全员职责落实情况。检查中,要求学校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 务实细致,不断提高学生就餐安全和质量,避免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发生。 学校相关负责人的陪餐记录以及食堂是否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陪餐委员会并参与监督等相关信息学校食堂接受检查。 目前,各学校已全面实施“互联网+明厨明灶”建设,已与市场监管部门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形成监管合力,强化了学校食堂的全流程监管。
截至目前,检查组已走访该县17所学校。 发现问题能够当场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 对于发现的不能当场整改的六类问题,已整理出问题清单,并建立台账。 要求相关学校根据取消人数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到位。 通过检查,增强了各级责任意识,压实了食品安全和金融安全责任,逐步形成了综合监管、多方参与、纵横合力的监管体系,推动校园整洁,提高学校食堂伙食质量。 整体水平。
为加强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高效使用和管理,确保餐补资金全部吃到学生身上,教体局、县财政局对各学校90余名校长、会计人员进行了财务培训在县城。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李栓祥在会上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重新部署,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关心群众的意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营养餐补助资金专户管理整息的通知》要求营养餐补助资金设立专户并进行明细核算确保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餐,补贴学生餐费; 严禁克扣、代扣代缴、征收、挪用; 严防虚假举报、虚假申报、敲诈勒索、贪污受贿等行为; 要正视问题、克服困难,加强对不顾群众利益的整治; 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积极开展饮食教育; 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舆论; 各学校校长要提高思想认识,立足自身,查漏补缺,主动承担责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营养改善计划膳食管理水平。 会上,县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张宏就财务云系统使用及营养计划资金使用、管理、审计、内控系统等进行了培训。 县教育体育局计划财务科科长王振国针对营养计划资金使用和管理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给出了详细的解决方案。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吕彦军解读了营养计划资金使用、监督和公开制度的相关政策,并对营养改善计划系统的资金充填和日常维护等进行了指导。 培训专业性强、针对性强、实用性强,解决了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管理和营养计划管理系统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确保今后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民生工程、一项公共支持工程、一项道德政府工程。 它的责任重大。 要不断提高认识,端正态度,高标准、严要求,主动作为,守住底线,不碰红线、高压线,严格把控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和验收。 关闭。 继续加强部门联动,守住食品安全和财务安全两条防线,不断升级学校食堂伙食供应,让孩子们不仅能“吃饱”,还能“吃好”,保证丰富的品种餐食,口味提升,让学生享受营养膳食,健康成长。
文字:卢彦军 图片:耿峰、杨璐、刘锐 初审:李晓蓉、沉海华 终审:温五一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本站,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yitongjinshu.com/html/tiyuwenda/464.html